需要做试管婴儿吗,做试管婴儿可以报销吗?
小黄又来医院了,这次随行的还有她闺蜜小红。简单寒暄几句后直接切入正题:小红备孕好几年了,一直没怀上,想咨询试管婴儿相关情况。
随后我将试管婴儿的适应症及禁忌症、做试管婴儿前的准备工作及试管婴儿的报销情况逐一进行了讲解。
一、试管婴儿的适应症:
1、输卵管性不孕:输卵管妊娠术后、输卵管结扎或化学药物粘堵绝育后和输卵管发育不良、经输卵管造影或腹腔镜手术诊断有输卵管梗阻、输卵管炎症、输卵管周围病变、输卵管积液等。
2、排卵障碍:≥3-6个周期有效的促排卵治疗未孕者、≥3个周期有效的促排卵治疗并≥2-3个周期夫精人工授精助孕(AIH助孕)仍未孕者或≥2周期发生未破裂卵泡黄素化可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助孕(ART助孕)。
3、子宫内膜异位症:诊断明确的内异症相关不孕患者,无论内异症分期如何,均可直接采取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(IVF-ET)。
4、男方少、弱、畸形精子症或复合因素的男方因素不育,经宫腔内人工授精助孕≥2-3次仍未获得妊娠者。2次精液洗涤后前向运动精子总数不足500万者可直接ART助孕。
5、可建议<35岁不明原因不孕患者经过期待治疗、诱导排卵+宫腔内人工授精(OI+IUI) 3-6个周期治疗仍未受孕可考虑进行IVF-ET助孕;对于>35岁且不孕年限较长(>3年)的不明原因不孕患者可尝试OI+IUI治疗或直接行IVF-ET助孕。
6、高龄(>40岁),无论有无上述适应证均可行IVF-ET助孕。
7、卵巢储备功能减退(Diminished ovarian reserve, DOR),患者<35岁,建议促排卵治疗3-6个周期或宫腔内人工授精(IUI助孕)2-3个周期仍未孕者;患者≥35岁,不孕年限<1年,子宫输卵管造影(HSG)提示双侧输卵管通畅且男方精液正常,若抗缪勒管激素(AMH)0.5-1.1ng/mL且窦卵泡计数(AFC)≤5-7个,建议IUI2-3个周期再行IVF-ET助孕,若AMH≤0.5ng/mL且AFC≤5~7个可直接IVF-ET助孕;患者≥35岁,不孕年限>1年,可直接IVF-ET助孕。
二、试管婴儿的禁忌证
1、一方有严重的精神疾患,泌尿生殖道急性炎症,性传播疾病。
2、患有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的不宜生育的,目前无法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。
3、一方有吸毒及吸毒史等严重不良嗜好。
4、一方接触致畸剂量的射线、毒物、药品并处于作用期。
5、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。
三、不孕夫妇进入IVF治疗前的准备
1、女方进入IVF治疗前做下列检查
(1)月经周期第2-5天查性激素FSH、LH、E2、PRL、TP,闭经及月经不规律者可根据情况适时检查。
(2)妇科检查、白带常规、衣原体、宫颈细胞学检查。
(3)B超了解子宫附件情况,子宫发育、有无畸形,了解子宫内膜、卵泡发育情况及有无严重输卵管积水。排除妇科肿瘤。
(4)全身体格检查测定生命征,检查血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空腹血糖、优生四项、地中海贫血、尿常规、心电图、胸片等排除严重器质性、遗传性疾病及性病,有2次及以上不良孕产史者或不明原因性反复移植失败者查染色体。
2、男方进入IVF治疗前做下列检查:
(1) 精液常规、精子形态学、抗精子抗体。
(2)尿道分泌物检查解脲支原体、衣原体、淋球菌。
(3)血型、肝功能、丙肝、梅毒、艾滋病抗体等。
(4)必要时查染色体和性激素。
四、试管婴儿报销政策(广西)
1、参保人员在具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“取卵术”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纳入医保支付,不设基金起付标准,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%、50%,计入参保人员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。
2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名称:取卵术、胚胎培养、胚胎培养-囊胚培养(加收)、胚胎移植、胚胎移植-冻融胚胎(加收)、胚胎辅助孵化、组织、细胞活检(辅助生殖)、人工授精、精子优选处理、取精术、单精子注射、单精子注射-卵子激活(加收)。
3、每个项目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2次/人,超过限定支付次数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。
洋洋洒洒又讲了这么多,我看小红也明白了个大概,祝她早日好孕!